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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22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75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将子公司资产转让于合资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配置质量效率,聚焦主业,不断优化经营业务

结构,提升能源资源专业化水平,降低能源成本,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和包钢集团控
股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

土”)共同出资成立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

“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约 32.54 亿元,由包钢集团控股,其中:

包钢集团以资产及现金出资约 15.94 亿元,持股比例为 48.98%;包钢股

份以资产出资约 14.98 亿元,持股比例为 46.02%;北方稀土以资产及现

金出资约 1.63 亿元,持股比例为 5%。包钢股份出资范围包括自有资产约

8.24 亿元;另外一部分出资资产需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

板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钢板材公司”)购买约 6.73 亿元资产

后,再出资至合资公司。稀土钢板材公司拟向合资公司转让电网中的关口

变电站 220kV82#、83#变电站,总计约 3.00 亿元。

    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包钢利尔耐火材料有限

公司 20%股权的议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深化监管企业主辅业改革,进一步推动实现

主强辅优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内蒙古包钢利

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利尔”)专业化管理水平,结合包

钢利尔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

并表子公司包钢利尔 2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底价不低于公司拟转

让股权对应的评估值(最终以国资委评估备案结果为准)。本次股权转让

完成后,公司持有包钢利尔 30%股权。经征询包钢利尔另外一方股东北京
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利尔”)意见,北京利尔不

放弃优先购买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