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华夏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瞿纲先生为本行行长并增补其为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4-03-3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瞿纲先生为本行行长并增补
其为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简称“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审议的《关于聘任瞿纲先生为本行行长的议案》
《关于增补瞿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在查阅有关规定、参加会议并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后,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瞿纲先生为本行行长的议
案》《关于增补瞿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提出的,该议案中所涉及的瞿纲先生的提名、审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瞿纲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
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瞿纲先生的履历和相关资料,了解
其职业、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瞿纲先生符合有关任职
资格条件,且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我们
同意聘任瞿纲先生为本行行长,同意增补瞿纲先生为第八届
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
举瞿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定,瞿纲先生的行长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核准之日起至本行第八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瞿纲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
后,其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
期自核准之日起至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签字:
丁 益 赵 红 郭庆旺
宫志强 吕文栋 陈胜华
程新生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