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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核查意见2024-04-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华

夏银行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事项进行核查,对关

联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以及金融业务开展情况

等进行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钢财务公司、中国电财基本情况

    (一)首钢财务公司

    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由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首钢财务公司 80%股权,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首钢财务公司 20%股权。由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华夏银行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因此,首钢财务公司作为其控股子公司与华夏银行存在关联关

系,是公司关联方,其基本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邹立宾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 36 号院 1 号楼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9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513170770


                                     1
    注册资本金:100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准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

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

债券。(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中国电财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

立,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有中国电财 51%股权,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中国电财 49%股权。由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华夏银

行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因此,中国电财作为公司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控制

的子公司,与华夏银行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关联方,其基本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院 1 号楼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6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525K

    注册资本金:280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首钢财务公司、中国电财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首钢财务公司

    1、控制环境

                                   2
    (1)治理结构

    首钢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

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

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2)内部控制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首钢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自首钢财务公司成

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首钢财务公司章程规范

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

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2、控制活动

    (1)账户风险控制

    首钢财务公司制定了《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结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等业务制度,有效控制了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行为,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

银行现金管理系统对成员单位实施资金归集。成员单位在当地开户行开设结算账

户,通过银行柜台或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

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建立并执行定期对账制度。

    (2)信用风险控制

    首钢财务公司建立了授信风险责任机制,设立独立的授信风险管理部门,进

行统一授信管理,建立了信贷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批权限内的贷款审批,建立了

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建立了较完善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制定了《信

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程》等各类融资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建立了授信操作规范,

贷款风险分类制度,规范贷款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贷款质量的真实性。

    (3)会计岗位操作风险控制

    首钢财务公司建立了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实行会计岗位责任分离,

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操作,明确规定会计部门、


                                   3
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在各自的权限内行事,超越权限必须

经过授权审批,才可办理。对会计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会计账务做到账账、

账据、账款、账实、账表相符。

    (4)信息系统风险控制

    首钢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建成于 2015 年 9 月,主要是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

算服务和信贷管理、会计核算等。具体业务操作根据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职责进

行权限划分,保证业务操作的安全性,目前公司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正常。

    (二)中国电财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中国电财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

组织架构,并对各治理主体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

    (2)内部控制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中国电财的内控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内控体系覆盖全面,内控管理流

程清晰。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依据金融单位的行业特点,设立了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证券投资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制定详

细的工作制度或议事规则,确保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手册,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时效性、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展开全面

评估,使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2、控制活动

    (1)流动性风险控制

    中国电财建立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系,强化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实现合理

资产结构。加强资金调度管理,优化资金配置。完善集中清算备付管理,实现资

金备付安全。建立同业互访机制,扩大同业授信机构范围,增强外部融资保障能

力。完善流动性应急管理,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水平。

    (2)信用风险控制

    中国电财严格审核授信客户的财务状况,强化信用风险评估,从严开展客户

评级,合理确定授信额度,确保在授信额度内开展信贷业务。强化信贷制度建设,


                                     4
落实监管部门信贷管理政策,制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操作规程,构建

业务覆盖全面、操作指导性强的业务制度体系,规范信贷业务办理。

    (3)结算操作风险控制

    中国电财推广结算自动化处理功能,运用信息化管控刚性约束和监督制衡作

用,将内控管理防控点嵌入信息系统,对操作风险进行刚性控制,保持营业结算

零差错。构建结算业务在线稽核体系,全面推广在线稽核功能,动态实时监测结

算运行情况,有效防控结算操作风险。

    (4)市场风险控制

    中国电财坚持高等级信用产品投资策略,不参与投资股票二级市场及股票基

金,不做投机性交易,严守风险底线,在保证安全性、流动性前提下获得合理市

场收益。加强市场调研和产品分析,提高市场变动判断力,做好投后跟踪,确保

投资产品按期收回。加强投资规模及风险限额日常监控,做好突发事件的紧急处

置预案,确保市场风险能控可控。

    (5)信息系统风险控制

    中国电财持续关注网络安全管理,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通报、整改、加固等

工作机制,强化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完善网络威胁监测和风险识别系统建设,定

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测评,强化网络安全常态化和专项治理,

加强信息系统漏洞隐患排查整改,夯实终端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对违章行为管控。

加强网络安全实战攻防,强化系统、边界、设备等技术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应急

处置、追踪溯源和攻击反制。

    三、首钢财务公司、中国电财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首钢财务公司

    1、经营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首钢财务公司总资产 554.34 亿元,总负债 439.50

亿元,净资产 114.84 亿元,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77 亿元,利润总额

5.06 亿元,净利润 3.64 亿元。

    2、风险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首钢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

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经审查,首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第 34 条规定要求,未发现其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1、32、33 条规定的情形。

       3、监管指标情况

       经核查,首钢财务公司的相关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 34 条规定要求,未发现其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21、22

条规定的情形。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序号                        监管指标及要求              2023 年 9 月 30 日数据
   1       资本充足率≥10%                                       27.25%
   2       流动性比例≥25%                                       48.70%
   3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0.00%
   4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0.00%
   5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0.02%

       (二)中国电财

       1、经营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电财总资产 3,112.24 亿元,总负债 2,624.02

亿元,净资产 488.22 亿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9.86 亿元,利润总额 60.04

亿元,净利润 45.34 亿元。

       2、监管指标情况

       经核查,中国电财的相关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要求,未发现其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21、22 条规

定的情形。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序号                        监管指标及要求              2023 年 12 月 31 日数据
   1       资本充足率≥10%                                       16.58%
   2       流动性比例≥25%                                       29.40%
   3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0.00%
   4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6.46%
   5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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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与首钢财务公司、中国电财的金融业务情况

    公司为规范金融机构授信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制定了《华夏银

行境内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办法》《华夏银行同一债务人投融资管理办法》等相关

制度,对授信审查与审批、授信限额、授信后管理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加强动

态监控,掌握资产流动性、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变化情况。

    (一)首钢财务公司

    首钢财务公司已纳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客户管理,并纳入首钢集团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首钢财务公司金融业务情况为:

    1、存款。截至 2023 年末,首钢财务公司在公司存款余额 690.38 万元,为活

期存款。2023 年内定期同业存款发生额 5 亿元,存款利率 2.47%,于 7 月 12 日

到期,截至 2023 年末无定期存款余额。2023 年度,华夏银行在首钢财务公司的

存款发生额及年末余额均为 0。

    2、贷款。2023 年度,公司与首钢财务公司之间的贷款发生额及年末贷款余

额均为 0。

    3、其他金融业务。公司与首钢财务公司之间的其他金额业务为授信类银行

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截至 2023 年末余额为 0.47 亿元,2023 年内贴现量为 2.05

亿元,交易定价范围为 1.60%-4.00%,定价方式为依据公司每天公布的指导价。

首钢财务公司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公司为持有首钢

财务公司承兑票据的客户进行贴现,实现了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服务的准则。

以上业务已纳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管理。

    (二)中国电财

    中国电财已纳入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客户管理,并纳入国网

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

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电财金融业务情况为:

    1、存款。2023 年度,公司与中国电财之间的存款发生额及年末余额均为 0。

    2、贷款。2023 年度,公司与中国电财之间的贷款发生额及年末余额均为 0。

    3、其他金融业务。公司与中国电财之间的金融业务为授信类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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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现业务,截至 2023 年末余额为 0,2023 年内贴现量为 141 万元,交易定价为

3.80%,定价方式为依据公司每天公布的指导价。中国电财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

性质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公司为持有中国电财承兑票据的客户进行贴现,实

现了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准则。以上业务已纳入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

信类关联交易额度管理。

    五、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首钢财务公司、中国电财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能严格按照《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根据公司对首

钢财务公司及中国电财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估,未发现首钢财务公司、中国电财

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与首钢财务公司、中国电财之间金融业务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符合公司内部制

度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査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夏银行与首钢财务公司、中国电财的金融业务合

作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财务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对首钢财务公司、中国电财的分析比

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其实际情况;相关事项实施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

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夏银行 2023 的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

款等金融业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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