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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照港:日照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0-10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0017)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股东大会须知 ....................................................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3

1.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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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
下规定: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
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
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
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
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
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每位股东发言限在 5 分钟
内,以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
场会议的表决采用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均应推
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
    八、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
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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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
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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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2.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3.审议会议议案;
   4.与会股东发言和提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解答;
   5.推举计票监票小组成员;
   6.股东投票表决;
   7.休会(统计投票结果,含网络投票结果);
   8.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9.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12.宣布会议结束。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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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之    一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抓住债券融资成本下行的窗口期,进一步压降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
构,结合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
注册发行方案如下:
      一、注册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其中中期票据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二、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
除外)。
      三、债券期限
      中期票据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状况,参考市场利率和同期发行情况等,由公司和主
承销商协商设定发行利率区间,最终实际发行利率以簿记发行结果公告为准。
      五、募集资金用途
      拟用于优化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重点项目建设等。
      六、发行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
公开发行。
      七、担保方式
      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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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相关决议在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九、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顺利注册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
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二)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方式、
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签署与注册发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四)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注册发行登记手续;
    (五)其他一切与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行动。
    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宜需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
书为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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