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 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芮明杰、岳克胜、郭永清、潘 斌、敬登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芮明杰、岳克胜、郭永清、潘斌、敬 登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