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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02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24-2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汇”)合伙人(股东)103 人,注册会计师 7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282 人。
    中汇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10.2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9.4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5.21 亿元。2022 年度,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159 家,收
费总额 1.3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
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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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24-29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过证监会派出机构、
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监督管理措施 6 次(涉及从业人员 21 人)、自
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从业人员 13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监
管措施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
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锐女士,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
开始从事央企集团和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永生先生,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拟担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5 家。
       2、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4 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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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
上听取了相关汇报,认真审核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认为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控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和《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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