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银河证券”)受华电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 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 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