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4-07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4 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38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3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614,764,96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478,141,19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36,623,7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898376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3.562537 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33583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电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 本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秦介海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祝月光先生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持续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A股 895,715,894 94.890992 47,403,175 5.021831 822,900 0.087177 H股 60,630,625 44.377800 75,993,150 55.622200 0 0.000000 普通股合计: 956,346,519 88.504242 123,396,325 11.419603 822,900 0.076155 2 2、 议案名称:关于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续订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之 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938,225,839 99.394441 4,889,030 0.517937 827,100 0.087622 H股 136,623,775 100.000000 0 0.000000 0 0.000000 普通股合计: 1,074,849,614 99.471006 4,889,030 0.452451 827,100 0.076543 3、 议案名称:关于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 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938,144,239 99.385796 4,912,130 0.520385 885,600 0.093819 H股 136,623,775 100.000000 0 0.000000 0 0.000000 普通股合计: 1,074,768,014 99.463454 4,912,130 0.454589 885,600 0.081957 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订金融服务框 1 230,850,548 82.719414 47,403,175 16.985721 822,900 0.294865 架协议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续订商业保理 2 273,360,493 97.951770 4,889,030 1.751860 827,100 0.296370 服务框架协议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服务框 3 273,278,893 97.922531 4,912,130 1.760137 885,600 0.317332 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三项议案均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 4,534,199,224 股已发行 A 股)及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85,862,000 股已发行 H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4,620,061,224 股股份不计入参加该等议 案表决的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超、杜雪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