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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4-18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四月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 8 号 4040 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 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 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 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 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六) 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 现场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原董事林咸志先生因工作安排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
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林咸志先生
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林咸志先生任职
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陆林海先生(简历见附
件)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陆林海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件:简历
    陆林海先生,197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
任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
记,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舟山市普陀区委常委、副区
长(挂职),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主任、办公室主任。
现任浙江新能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陆林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
议案二: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慎学先生因工作安排已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
席和监事职务,监事孙永浩先生因工作安排已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周慎学先生、孙永浩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会监事期间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周慎学先生、孙永浩先生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柏辉先生、余功贤先
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柏辉先生、余功贤先生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件:简历
    刘柏辉先生,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天
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
经营部主任,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省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战略管理与法律部副主任、机关党委委员。
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战略管理与法

律部主任。
    除上述任职情况,刘柏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
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余功贤先生,198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审计师。历任浙
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资金部副经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投资发展部副主任、证券投资部副主任,浙江

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综合监督)部业务管理一级。现任浙江
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综合监督)部主管。
    除上述任职情况,余功贤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
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