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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4-30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根据《浙
江省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致同已达到浙江省新能源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
作的最长年限,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 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15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金亚科技、周旭辉、
  投资者                                2014 年报         多万元,在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立信
                                                          诉讼过程中     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
                                        2015 年重组、
                  保千里、东北证券、                                     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80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
                                        年报
                                                                         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

                                                                         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业      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间          公司审计时间           时间            审计服务
                                                                                                    时间
   项目合伙人             蔡晓丽         1998 年 10 月      1998 年至今        2012 年 12 月          /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文娟         2014 年 12 月      2016 年至今        2014 年 12 月          /
   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红玉         2009 年 9 月       2010 年至今         2009 年 9 月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晓丽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2023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1-2023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1-2023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1-2023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1-2023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1-2023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1-2023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1-2023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张文娟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2023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负责人

2021-2023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负责人

2021-2023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复核人

2021-2023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复核人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邓红玉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2023 年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2021 年)、签字合伙人(2022-2023 年)
2021 年-2022 年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2021 年)、签字合伙人(2022 年)
2021 年-2023 年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2021 年)、签字合伙人(2022-2023 年)
2021 年-2022 年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2021 年)、签字合伙人(2022 年)
2022 年-2023 年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 年-2023 年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 年-2023 年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 年-2023 年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 年-2023 年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过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 2,943,119.18 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703,119.18
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40,000.00 元。
    经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司拟聘请立信为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及市场价格水
平,确定其报酬,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自 2018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 2023
年度,已连续 6 年担任公司年报审计机构。致同对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和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致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
守,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对致同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
挚的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致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达《浙江省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的服务年限上限,本次变更符合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
有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
方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
册会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应有的专
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