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2 公司简称:浙江新能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7元( 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 润168,327,272.68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84%。公司本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新能 600032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张利 办公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电话 0571-86664353 电子信箱 ZJNEPE@163.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2023 年全国电力行业情况 2023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9.22 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 6,539 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同 比增长 6.7%,增速比 2022 年提高 3.1 个百分点。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3.6%、6.4%、 6.6%和 10.0%,同比增速逐季上升。受 2022 年同期低基数以及经济回升等因素影响,四季度全社 会用电量同比增速明显提高,四季度的两年平均增速为 6.8%,与三季度的两年平均增速接近。 2023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 8.9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5.2%。其中,火力发电量 6.2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6.1%;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 2.7 万亿千 瓦时,比上年增长 3.1%。本年度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 应的主力电源,有效弥补了当年水电出力下降。年初主要水库蓄水不足以及上半年降水持续偏少, 导致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 22.9%。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 平均利用 3,592 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 101 小时。分类型看,水电 3,133 小时,同比降低 285 小 时,其中,常规水电 3,423 小时,同比降低 278 小时;抽水蓄能 1,175 小时,同比降低 6 小时。 火电 4,466 小时,同比提高 76 小时;其中,煤电 4,685 小时,同比提高 92 小时。核电 7,670 小 时,同比提高 54 小时。并网风电 2,225 小时,同比提高 7 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 1,286 小时,同 比降低 54 小时。 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 29.2 亿千瓦,同比增长 13.9%。其中,非化 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15.7 亿千瓦,在 2023 年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突 破 50%,达到 53.9%。分类型看,水电 4.2 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 5,094 万千瓦;核电 5,691 万千 瓦;并网风电 4.4 亿千瓦,同比增长 20.7%,其中,陆上风电 4.0 亿千瓦、海上风电 3,729 万千 瓦;并网太阳能发电 6.1 亿千瓦,同比增长 55.2%。火电 13.9 亿千瓦,其中,煤电 11.6 亿千瓦, 同比增长 3.4%,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39.9%,首次降至 40%以下,同比降低 4.0 个百分点。 人均发电装机容量自 2014 年底历史性突破 1 千瓦/人后,在 2023 年首次历史性突破 2 千瓦/人, 达到 2.1 千瓦/人。(以上数据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3-2024 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 析预测报告》 及国家能源局 2023 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 (二)2023 年度全国可再生行业开发建设情况 2023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保持高速度发展、高比例利用、高质量消纳的良好态势,为保障电力 供应、促进能源转型、扩大有效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 15.16 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 51.9%,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接近 40%;2023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 3.05 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 82.7%,占全球新增装机的一半,超过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风 电光伏装机连续突破 9 亿千瓦和 10 亿千瓦,在全国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风电光伏 年新增装机翻番,接近全球年新增装机的 60%。 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近 3 万亿千瓦时,接近全社会用电量的 1/3,人均可再生能源发电量 达到 2,000 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量保持两位数增长,从 2023 年 4 月开始超过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突破 15%,人均风电光伏发电量达到 1,000 千瓦时。 全国主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完成投资超过 7,697 亿元,占全部电源工程投资约 80%;2023 年风电机组等关键零部件的产量占到全球市场的 70%以上,光伏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产 量占全球比重均超过 80%。(2024 年 1 月份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会-国家能源局) (三)2023 年全国电力行业主要政策 2023 年 1 月 6 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 见稿)》,结合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要求和“双碳”发展战路研判电力系统发展趋势,分析现有电力 系统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理念、内涵特征,研判新型电力系统的 发展阶段及显著特点,提出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 2 月 15 日,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 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就进一步完善绿电交易机制和政策,稳妥推进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 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更好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给出有关要求。 4 月 6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2023 年 重点工作包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5.3%”;大力发展风电太阳 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 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 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 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 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 1.6 亿千瓦左右。强化能源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4 月,能源局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 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作为已到期废止的《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 的接续政策。《通知》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筹兼顾粮食生产、生态保护、能源发展、双碳 目标和乡村振兴,提出引导项目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办理项目用地 手续、加强用地监管、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明确了光伏发电用地用林用草的相关政策规定, 为光伏发电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能源局为指导各地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办函 〔2022〕39 号),及时总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陆续发布了《<关于促 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至 6 月 29 日发布完毕。 5 月 9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次改革使电价结构更合理,输配电价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将原包含在输配电价中的上网环节线 损和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单列,有利于更加及时、合理体现用户购电线损变化。激励约束机制也更 加健全,通过两部制用户的需量电价实施打折优惠引导用户合理报装容量,提升了电力系统的经 济性。 5 月 12 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提出,为适应抽水蓄能快速跃升发展需要,需大力提升产业链支撑能力。抽水蓄能是电力系 统重要的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合理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可为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电力 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效支撑,有利于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意义重大。 6 月 2 日,由国家能源局组织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这是我国官方发布的首部关 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文件,清晰描画了 2023-2060 年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图,为我国新型电力系 统的建设明确发展道路。《蓝皮书》指出,新型电力系统是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 要任务,确保能源电力安全,满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将以 2030 年、2045 年、2060 年为重要时间节点,形成加速转型期、总体形成期、巩固完善期三 步走发展路径。新能源开发实现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引导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 7 月 2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 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通知》指出,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 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绿证核发“全覆盖”对促进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具有重要意义,还将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等工作。 9 月 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这是首部 国家层面指导现货市场设计以及运行的规则,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动电力市场化进程具有划 时代意义。《规则》根据总体目标,分近期、中远期分解了相关任务。共有三大亮点:一是优化价 格结算方式,现货市场全电量以现货市场价格结算;二是探索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重塑不同业 态收入模型;三是市场经营主体放宽,分布式发电、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 9 月 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2023 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电力负荷管理办法》,该 办法对深化电力需求侧、负荷侧管理,对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 要意义。 10 月 1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 通知》,进一步明确现货市场建设要求,其中针对各地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时间节点做出了规 定。值得关注的是,政策文件中明确了“新能源+储能”将正式进入现货市场,为工商业储能参与 电力市场化交易提供了具体指引。共有三大亮点,一是明确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时间节点,二是 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三是鼓励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10 月 19 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 行)》,被视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 CCER)交易重启的标志性事件。《办法》对自愿减排交 易及其相关活动的各环节作出规定,明确了项目业主、审定与核查机构、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 构等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 为 CCER 重启奠定了基础。CCER 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碳抵消机制,也是推 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制度创新。 10 月 2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方案》提出,将在全国范 围内选择 100 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 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随着试点的进展,将会涌现出一大批零碳城市和园区,为全国提供实践经验 和成功范例。 11 月 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决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煤电容量电价的 提出正是着眼于能源转型需求,通过调整电价结构来适应煤电机组在电力系统中功能的转变—— 由电量提供主体转变为容量提供主体。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水平根据煤电转 型进度等实际情况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 运行,为承载更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是浙能集团所属的专业从事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 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型能源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 2023 年底,公司 控股企业 110 家,已并网控股装机容量 525.38 万千瓦,其中水电 113.22 万千瓦、光伏 238.84 万千瓦、风电 173.32 万千瓦,当年新增并网控股装机容量 87.57 万千瓦。 公司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 任,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的发展方针,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为社会提供优 质清洁环保的能源产品,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力争打造国内最具成长性的可再生能源企 业。2023 年 5 月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国企改革“双百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本年比上年 2023年 2021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总资产 52,931,409,055.50 46,657,017,006.82 46,641,575,954.64 13.45 41,603,623,202.04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12,097,215,533.52 8,626,742,672.07 8,626,467,199.79 40.23 7,943,454,613.23 东的净资 产 营业收入 4,523,417,132.95 4,598,069,021.79 4,598,069,021.79 -1.62 3,234,875,632.51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627,154,547.19 775,837,145.83 775,201,885.56 -19.16 689,245,139.12 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 600,905,680.09 539,086,417.87 538,451,157.60 11.47 579,234,224.88 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 2,460,019,850.71 2,910,649,471.16 2,910,649,471.16 -15.48 1,159,282,901.76 金流量净 额 加权平均 减少3.53个 净资产收 5.78 9.31 9.3 9.42 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 收益(元/ 0.2731 0.3730 0.3727 -26.78 0.3458 股) 稀释每股 收益(元/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046,055,225.84 1,189,890,980.32 1,258,306,793.11 1,029,164,13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1,028,321.73 176,658,393.76 257,525,390.07 71,942,441.63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13,491,785.69 166,270,312.58 258,050,641.82 63,092,940.00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75,416,130.85 515,410,347.28 834,456,271.81 734,737,100.77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 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7,70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5,26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或冻结情况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全称) 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 性质 数量 状态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0 1,440,000,000 59.88 1,440,000,000 无 0 国有法人 境内非国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0 432,000,000 17.97 432,000,000 无 0 有法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2,813,852 102,813,852 4.28 0 无 0 国有法人 境内非国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822,510 10,822,510 0.45 0 无 0 有法人 国新国同(杭州)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 10,822,510 10,822,510 0.45 0 无 0 其他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鹰基金-南方电网资本控 股有限公司-金鹰优选 88 号 10,822,510 10,822,510 0.45 0 无 0 其他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9,740,259 9,740,259 0.41 0 无 0 国有法人 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 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 9,740,259 9,740,259 0.41 0 无 0 其他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 9,740,259 9,740,259 0.41 0 无 0 其他 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 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9,740,259 9,740,259 0.41 0 无 0 有法人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无 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浙江省新能 源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 21 浙 江 新 能 21CFZR0856 2024-07-13 300,000,000.00 3.5 司 2021 年度 投集 ZR001 第一期债权 融资计划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已付息 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 计划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 65.46 69.36 -3.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00,905,680.09 539,086,417.87 11.47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11 0.12 -8.33 利息保障倍数 1.89 2.05 -7.8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年度报告“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