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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09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4-002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72,260,2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4.096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东望
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推选赵云
池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吴翔先生、张康乐先生因公出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姚炳峰先生等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吴凯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72,260,2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72,260,2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增补吴凯军
 1      先生为公司非独     50,222,90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迟、钱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
        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