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黄山旅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1-20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 7.5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
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
高舜礼 吴吉林 丁重阳
2024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