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资本:国投资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03-30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以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要求,本着
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
营信息,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年内召开的董事会会
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
实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敏,博士研究生,2019 年 9 月 26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亦
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国人民大学杰出青年学者、财政部第四届“全国会计(学术
类)领军(后备)人才”。曾在湖北省化工总公司任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位于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10 次(其中通讯
表决会议 3 次,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 2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如下:
表 1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会议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张敏 10 10 9 0 0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的成员均按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配备独立董事,其中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任职
均超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
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召集会议并履行职责。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
况如下:
表 2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专门委员会 任职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张敏、白文宪、段文务 张敏
提名委员会 蔡洪滨、白文宪、段文务 蔡洪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白文宪、张敏、白鸿 白文宪
战略与ESG委员会 段文务、蔡洪滨、罗绍香 段文务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其中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表 3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管
姓名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ESG委员会
理委员会
张敏 6/6 - 3/3 -
注:上表位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
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为本人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管
理状况、业务进展、规范运作情况提供充足便利,协助安排各项会
议及调研工作。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对公司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董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担保事项、董监高
薪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股份回购方案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等重要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提前审议并通过了《国投资本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议案是
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是公平公
允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
的利益。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对公司涉及国投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与国投财务相关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
价格公允定价,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与国投财务公司建立银企
合作关系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担保情况
1.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确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属于正常经营的合理需要,担保风险可控,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2022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对外担保
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2.2023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审议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预计均为上
市公司体系内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
要,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情况
2023年3月23日,本人审议《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所属行业和成长所需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2023年6月,公司按照利润分配预案完成权
益分派工作,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审议《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
格的规定,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
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五)内部控制情况
2023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督促公司不
断完善内控体系,严格执行内控制度。2023 年 3 月 23 日,审议了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
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偏差,能够有效
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六)其他履职事项
1.高管聘任
2023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
意见。
2.董监事及高管人员 2022 年度薪酬
2023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董监事及高管人员 2022 年度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3.国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3 年 8 月 28 日,对公司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审议的《国投
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
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4.股份回购方案
2023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董事会九届五次会议审议的《国
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5.董事候选人提名
2023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董事会九届五次会议审议的《国
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从自身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
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未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
员会的决议事项提出异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
性,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4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
决策能力,切实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尽职履责,更好地保护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 敏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曰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以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要求,本着
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
营信息,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年内召开的董事会会
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
实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蔡洪滨,博士研究生,2023 年 4 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经济学讲座教授。兼任中
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建银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教
授,耶鲁大学访问助理教授,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助理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位于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10 次(其中通讯
表决会议 3 次,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 2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如下:
表 1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会议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蔡洪滨 8 8 8 0 0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的成员均按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配备独立董事,其中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任职
均超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
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召集会议并履行职责。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
况如下:
表 2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专门委员会 任职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张敏、白文宪、段文务 张敏
提名委员会 蔡洪滨、白文宪、段文务 蔡洪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白文宪、张敏、白鸿 白文宪
战略与ESG委员会 段文务、蔡洪滨、罗绍香 段文务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其中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表 3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管
姓名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ESG委员会
理委员会
蔡洪滨 - 3/3 - 3/3
注:上表位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
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为本人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管
理状况、业务进展、规范运作情况提供充足便利,协助安排各项会
议并赴国投证券总部调研经营发展情况。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本年
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对公司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董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担保事项、董监高
薪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股份回购方案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等重要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提前审议并通过了《国投资本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议案是
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是公平公
允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
的利益。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对公司涉及国投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与国投财务相关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
价格公允定价,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与国投财务公司建立银企
合作关系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担保情况
1.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确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属于正常经营的合理需要,担保风险可控,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2022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对外担保
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2.2023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审议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预计均为上
市公司体系内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
要,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情况
2023年3月23日,本人审议《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所属行业和成长所需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2023年6月,公司按照利润分配预案完成权
益分派工作,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审议《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
格的规定,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
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五)内部控制情况
2023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督促公司不
断完善内控体系,严格执行内控制度。2023 年 3 月 23 日,审议了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
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偏差,能够有效
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六)其他履职事项
1.高管聘任
2023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
意见。
2.董监事及高管人员 2022 年度薪酬
2023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董监事及高管人员 2022 年度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3.国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3 年 8 月 28 日,对公司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审议的《国投
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
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4.股份回购方案
2023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董事会九届五次会议审议的《国
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5.董事候选人提名
2023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董事会九届五次会议审议的《国
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从自身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
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未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
员会的决议事项提出异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
性,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4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
决策能力,切实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尽职履责,更好地保护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白文宪先生)
作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以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要求,本着
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
营信息,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年内召开的董事会会
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
实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白文宪,硕士研究生,2023 年 4 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司法部中南政法学院筹
备处、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交通投资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任
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位于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10 次(其中通讯
表决会议 3 次,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 2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如下:
表 1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会议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白文宪 8 8 5 0 0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的成员均按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配备独立董事,其中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任职
均超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
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召集会议并履行职责。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
况如下:
表 2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专门委员会 任职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张敏、白文宪、段文务 张敏
提名委员会 蔡洪滨、白文宪、段文务 蔡洪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白文宪、张敏、白鸿 白文宪
战略与ESG委员会 段文务、蔡洪滨、罗绍香 段文务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其中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表 3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管
姓名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ESG委员会
理委员会
白文宪 6/6 3/3 3/3 -
注:上表位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
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为本人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管
理状况、业务进展、规范运作情况提供充足便利,协助安排各项会
议及调研工作。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对公司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董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担保事项、董监高
薪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股份回购方案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等重要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提前审议并通过了《国投资本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议案是
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是公平公
允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
的利益。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对公司涉及国投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与国投财务相关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
价格公允定价,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与国投财务公司建立银企
合作关系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担保情况
1.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确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属于正常经营的合理需要,担保风险可控,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2022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对外担保
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2.2023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审议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预计均为上
市公司体系内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
要,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情况
2023年3月23日,本人审议《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所属行业和成长所需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2023年6月,公司按照利润分配预案完成权
益分派工作,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人审议《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
格的规定,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
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五)内部控制情况
2023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督促公司不
断完善内控体系,严格执行内控制度。2023 年 3 月 23 日,审议了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
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偏差,能够有效
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六)其他履职事项
1.高管聘任
2023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
意见。
2.董监事及高管人员 2022 年度薪酬
2023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董监事及高管人员 2022 年度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3.国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3 年 8 月 28 日,对公司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审议的《国投
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
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4.股份回购方案
2023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董事会九届五次会议审议的《国
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5.董事候选人提名
2023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董事会九届五次会议审议的《国
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从自身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
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未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
员会的决议事项提出异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
性,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4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
决策能力,切实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尽职履责,更好地保护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