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资本: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12-05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4-059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公司董事长段文务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
1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已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内设机构与岗位编制设置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已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六)《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
1.本次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票面金额
本次债券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可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
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及分期方式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
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
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一个周期。本次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
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
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釆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
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3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
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
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
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
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
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
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债券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
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己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
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以
下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
4
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
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在每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经监管部
门批准,本次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到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根据发行工作需要,拟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从维护公司股
5
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可续期债
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
定可续期债券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可续期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
以及修订、调整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规模、发行
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
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的发行申
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决定并办理公司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七)《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