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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润双鹤:华润双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2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 1 号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2,966,5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
                                                                          27.2902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
主持情况等。
     1、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文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董事白晓松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唐娜女士、张薇女士、
       刘建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裁谭和凯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收购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2,884,029           99.9269           82,500      0.073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收购华润紫
       竹药业有限公司
1                     112,884,029 99.9269 82,500                   0.0731      0   0.0000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及公司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2、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杰利、严阿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