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润双鹤:华润双鹤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27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2024-04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5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关于 2024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存款、
  9                                                     √
           理财和融资业务的议案
      上述第 1、3-7 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第 8 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9 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4 月 26 日刊登在公司
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1、 特别决议议案:无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公
司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
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
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
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
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
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62        华润双鹤        2024/5/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传真或现场方式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
16: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法务部(西条 310 房间)
    注: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64742227 转 655
    2、传真:010-64398086
    3、联系人:谭和凯、郑丽红
    4、邮编:100102
    5、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 1 号
    (二)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 2024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存款、
 9
       理财和融资业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
 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
 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