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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04-1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
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
天健所2023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3年度天

健所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连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
资所前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2023年末注
册会计师人数: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
人。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38.6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5.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1.15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675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收费总额6.6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
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二、 执业记录
    天健所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共涉及50人,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
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
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项目合伙人:李永利,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1995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29年证券
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京电子、正虹
科技、开元教育等。
    签字会计师:田冬青,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11年证券
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正虹科技。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斌,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拥有9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伟星新材、海顺新材。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 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就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天健所项目团队进行
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

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
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
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天健所制定了业务报告多级复核制度,并对内部复核的层级、各层级的复核

范围、执行复核的具体要求以及复核记录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天健所内部复核
包括组内复核、部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签发合伙人复核等多个层级。其中,
项目质量复核的详细情况如下: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从整体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保持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
行复核职责,严格保证复核质量,切实控制执业风险。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
范围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1) 项目计划阶段:及时了解项目组确定的重要审计领域、识别的重大错报
风险以及拟实施的应对措施;复核项目组制定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 项目实施阶段:及时与项目组沟通,了解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或争议事项,给出独立复核意见;复核与作出重大判断相关的工作底稿及结论,
特别关注舞弊风险及应对。
    (3) 项目完成阶段:充分了解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审计风险进行整
体评估;复核审计总结以及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沟通记录,并评价项目是
否符合职业准则和天健所执业规程的规定。项目组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遇到疑难
问题或争议事项时,主动、及时、如实向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进行事先沟通。项目
组认真对待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复核意见,并做出相应解释、修改或补充。如果

项目组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按照天健所有关意见分歧的规
定处理。在重大分歧事项未解决之前,不得出具业务报告。
    4. 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执业质量检查体系。
    (1) 检查范围
    内部执业质量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指对已完成的业
务进行周期性的抽选检查。不定期检查是指根据事务所质量管理的需要,有针对
性地选取某些项目或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天健所依据下列原则确定检查项目:
    1) 在每个周期(3 年)内对每个项目合伙人至少选取一项业务进行检查;
    2) 根据执业单元的业务开展以及日常监控情况确定检查项目,包括评估为
高风险的项目、执业质量可能存在缺陷的项目等;
    3) 根据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的抽查重点确定检查项目;
    4) 根据授薪合伙人晋升考核需要以及其他实务工作需要确定检查项目。

    (2) 检查内容
    内部执业质量检查遵循风险导向的理念,主要针对下列方面实施检查,并对
项目完成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1) 是否遵循事务所业务承接相关规定;
    2) 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的有关要求;
    3) 是否按照执业准则执业;
    4) 是否对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必要的咨询;
    5) 是否妥善处理意见分歧;

    6) 是否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3) 检查人员
    内部执业质量检查由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委员会领导,由技术总部组织实施
。现场检查组由业务部门和质控部门人员共同构成,并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
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实践经验,担任项目经理以上(含)
职务,其中检查组组长由经理以上(含)人员担任。
    (4) 检查实施
    检查组根据内部执业质量检查手册的要求,对业务底稿进行现场查阅,编制

检查底稿,并出具检查意见书。检查组就检查意见书与被检查部门负责人、项目
合伙人等进行沟通。被检查部门在收到检查意见书后,针对检查组提出的检查意
见给出解释和说明,并明确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检查底
稿的具体内容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组对检查意见书的回复出具检查报告。
    (5) 检查结果
    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内部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并提
出具体整改要求。对内部执业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部门和相关人
员开展相应整改,对实质性问题作出妥善处理。
    在内部执业质量检查完成后,根据项目检查情况确定表扬项目和批评项目,
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和处以罚款。此外,批评项目的相关责任人当年晋升、评选优
秀员工等均会受到影响。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1) 缺陷的识别
    天健所评价在监控活动中发现的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
改程序中的缺陷。通过下列方法评价识别出的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广泛性:
    1) 调查所识别出的缺陷的根本原因。在确定用于调查根本原因的程序的性
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综合考虑这些识别出的缺陷的性质和可能的严重程度;
    2) 评价这些识别出的缺陷单独或累积起来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
    (2) 缺陷的整改
    天健所根据对根本原因的调查结果,设计和采取整改措施,以应对识别出的

缺陷。监控和整改程序的负责人员评价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恰当的设计,以应对识
别出的缺陷及其根本原因,并确定这些程序是否已得到实施。该人员还负责评价
针对以前识别出的缺陷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否有效。
    如果上述评价表明整改措施并未得到恰当的设计和执行,或未达到预期效果
,则监控和整改程序的负责人员将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对这些整改措施作出必
要调整,使其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如果发现的情况表明某项业务在执行过程中遗漏了应当实施的程序,或者出
具的报告可能不适当,及时予以应对,应对措施包括下列方面:

    1) 采取适当行动,以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
    2) 当认为出具的报告不适当时,考虑其影响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包括考虑
是否需要征询法律意见。
    五、 工作方案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
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
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
关联方交易等。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

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
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六、 信息安全管理
    天健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
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
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健所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

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