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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2-07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99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项目名称: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合计 16,397.15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21]3704 号 ) 核 准 ,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非 公 开 发 行
340,000,000.00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8,2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6,571,698.12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271,628,301.88 元。2022 年 2 月 2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
[2022]000106 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
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是否达到预
                 项目名称
 号                                       额            金金额        定可使用状态
       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
  1                                    125,176.00       95,000.00   是,本次拟结项
       解铜箔工程项目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
  2                                    102,567.76       78,342.83     是(注 2)
       司三期扩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3,820.00       53,820.00       不适用
                合计                   281,563.76      227,162.83         -
注 1: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注 2:“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予以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三、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 年 2 月,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5 月 6 日,公
司、青海电子、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集团”)、湖
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铜箔”)、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
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
《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列示如下:

                                                                          专户余额
 募投项目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诺德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福永    4000022729202178552       63,186.39
                 有限公司
                                      支行
             诺德新材料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38130100100192170       138,287.59
                 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诺德新材料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43066144013004850137     679,210.32
                 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湖北黄石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年产      青海电子材料产
                              有限公司西宁市城     28010001040025922          3,275.76
 15,000 吨   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支行
 高档电解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铜箔工程    青海电子材料产
                              公司西宁市经济技       105063586416             1,000.26
   项目      业发展有限公司
                                术开发区支行
             青海电子材料产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43066144013005313051               -
             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湖北诺德铜箔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43066144013005659608   23,086,570.74
               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湖北诺德新材料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43066144013005659532               -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惠州联合铜箔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43066144013005320576               -
 惠州联合    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铜箔电子    惠州联合铜箔电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0039038003004793098                -
 材料有限    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公司三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惠州联合铜箔电
 扩建项目                     有限公司博罗县支     44244701040014317      7,131,409.13
             子材料有限公司
                                        行
                     合计                                  -             31,102,940.19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60 亿元。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 1.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40 亿
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
目”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公司
将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按时将前述 1.60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58,169.7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4)。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 1.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已使用 1.4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之“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已使用 2,000.00 万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公司将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按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惠州联合
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实际提取 13,541.72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2)和 2023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
2023-059)。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事项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青海高性能
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实施主体由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
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青海省西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东川
工业园区八一东路 9 号变更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四连山平台,A5 路以东、
B1 路以南、黄思湾路以西、金山大道以北,项目名称由“青海高性能极薄锂离子
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变更为“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
目”,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变更除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项目名称外,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
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2)。

    2、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事项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
铜箔工程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
则,结合上述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
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公司本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系:(1)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
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募投项目所在地受到极端
天气和物流不畅等影响,使得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
试等各个环节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除外部因素外,主要原因为部分土建及设
备供应商的材料及设备部件未能按时供给,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土建建设及设备安装。
(2)募投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供电工程建设未能按时完工,影响厂区整体供电,
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3)近两年铜箔产业迅速发展,产品迭代升级,
市场对铜箔产品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募投项
目上加强了科技创新实力和产业化能力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因此提高了项目设计
标准、验证标准及放缓了逐步投入的进度,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延长。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
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6)。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1)。

    五、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北黄
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累计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80,237.42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16,397.15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后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利息收入扣    募集资金累    节余募集资
                                                                        项目进展
    募投项目     划投资金额    除手续费后    计投资金额      金合计
                                                                          情况
                   (A)       净额(B)       (C)       (A+B-C)
 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
                   95,000.00      1,634.57     80,237.42     16,397.15 拟结项
 电解铜箔工程
 项目

    六、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
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合理降低项目费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
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项目成
本。(2)本项目部分供应商款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3)部分合
同的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尚未支付。(4)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获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扣
除手续费后净额。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由于目前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
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公司拟将“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的前述节余募
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公司
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

    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
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黄石年产
15,000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批程序及意见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