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的公告2024-01-12
股票代码:600117 股票简称:*ST西钢 公告编号:临2024-00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银行”)与西藏博利建筑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博利”)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签
署了编号【2022062400000006】的承兑汇票承兑合同,青海西钢置业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钢置业”)作为担保人,签订编号【1000017005】
的担保合同。2023 年 6 月,西藏博利在西藏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逾
期,西藏银行为西藏博利垫付汇票金额 144,467,521.34 元。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债务
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0)。
2023 年 12 月 12 日西藏银行向堆龙德庆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西钢置业账户(户名: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西 川 支 行 , 账
户:6300150373xxxxxx1479)中的存款 1.6 亿元。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堆龙德庆法院”)送达的(2023)藏 0103 财保 157 号《民
事裁定书》,获悉西藏银行已向堆龙德庆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冻结担保人西钢置业账户中的存款 1.6 亿元,冻结期限为执行之日起一
年。同日,公司针对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进行核实。经核实,西钢置业
仅有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其他银行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没有被冻结。
诉前财产保全未涉及公司开展业务所必须的经营性资产,未对公司日常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详见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宁特
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125)。
二、解除诉前财产保全情况
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协调西藏博利与西藏银行积极沟通,经过协
商达成一致,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在西藏博利归
还本金及本金利息后西藏银行将尽快撤销诉前财产保全,未来双方仍将
开展新增贷款业务的友好合作。
西藏博利已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归还西藏银行逾期本金及本金利
息。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收到电话通知,堆龙德庆法院已解除诉前
财产保全,经核查西钢置业银行基本账户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解除冻结。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重大风险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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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