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2024-025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佳杰路 99 弄 A2 栋会议中心小报告 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9,538,40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15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鲁国锋先生 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独立董事肖国兴先生、独立董事袁敏 先生、董事郑金国先生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董事会秘书施嶔宇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陈建霖先生、副总经理姚菊龙先 生、财务总监朱立萌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长江投资公司董事薪酬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79,193,506 99.8079 284,000 0.1582 60,900 0.0339 2、 议案名称:长江投资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79,169,306 99.7944 282,100 0.1571 87,000 0.0485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鲁国锋先生 178,522,376 99.4341 是 3.02 李乐先生 178,457,780 99.3981 是 3.03 陈建霖先生 178,660,075 99.5108 是 3.04 梁庐健先生 178,436,087 99.3860 是 4、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金冰一先生 178,632,981 99.4957 是 4.02 罗守贵先生 178,445,985 99.3915 是 4.03 章贵桥先生 178,478,891 99.4099 是 5、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徐明磊先生 178,462,977 99.4010 是 5.02 柳彦青先生 178,454,378 99.3962 是 5.03 王婷女士 178,640,892 99.5001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调整长 11,774,745 97.1542 284,000 2.3433 60,900 0.5025 江投资公司 董事薪酬的 方案的议案 3.01 鲁国锋先生 11,103,615 91.6167 - - - - 3.02 李乐先生 11,039,019 91.0837 - - - - 3.03 陈建霖先生 11,241,314 92.7528 - - - - 3.04 梁庐健先生 11,017,326 90.9047 - - - - 4.01 金冰一先生 11,214,220 92.5293 - - - - 4.02 罗守贵先生 11,027,224 90.9864 - - - - 4.03 章贵桥先生 11,060,130 91.2579 - -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5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闵顺杰律师、刘泽若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