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2024-03-3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作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现就 2023 年
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由周晓东、李曙衢、
王思鹏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二。2023 年 12
月,王思鹏先生因到龄退休,经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王思鹏先生的辞职申请并提名邓文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九届十二
次董事会审议,调整第九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周晓东、李
曙衢、邓文朴三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二,其中具
有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背景且经验丰富的独立董事周晓东先
生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监管要求。
                          1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
审计业务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二)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以现场加通讯
的方式召开会议,就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初
稿进行了审议,充分听取注册会计师和公司有关人员的介
绍和解答,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
工作,如期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就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进行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以现场加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对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2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执 行 及 2023 年 度 预 计 情 况 的 议 案 》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任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五)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对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
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
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对公司《关于核销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对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
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对公司《投资筹建选煤厂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建议公司对 2023 年继续聘任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完善相应报批程序。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我们对公司聘请
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2 年
                          3
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
认为该事务所业务人员素质较好,工作认真负责,为公司提
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
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
期内,在年审机构进场前,我们审议了公司经理层提交的公
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通过询问公司有
关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相关会议资料和公司相关账册及凭证,对重大财务数据实施
分析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照企业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
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
    2.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和报表内容完
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
    3.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
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同意以此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年审机构
进行审议。
    在年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
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公允地
                          4
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
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年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
表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审议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
度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的要求,指导公司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结合企
业情况和经营特点,完成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并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工作安排,指导开展 2023 年度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合理的
评价。
   (四)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的情况。报告期内,我
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
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
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


                            5
员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
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日常性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制度要求,不存
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
件,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2024 年
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的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投资者利益出发,不断健全和优化内控制度,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稳步、健康发展。




                          6
(此页无正文,系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页)




周晓东             李曙衢                邓文朴




                            2024 年 3 月 2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