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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健米业:金健米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29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公告编号:2024-07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常德德山开发区崇德路
158 号)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1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24
 4                                                                 √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和议案 4 已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2024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编号为临 2023-73 号、临 2023-74
       号、临 2024-02 号、临 2024-03 号、临 2024-04 号、临 2024-05 号和
       临 2024-06 号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3 和议案 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4。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
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
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
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
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
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27           金健米业     2024/3/1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3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
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异地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 年 3 月 15 日(9︰00 至 16︰00)。
       3、现场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湖南常德德山开发区崇德路 158 号金健米业总部董事会秘
书处
    联系人:孙    铭、王   蓉
    联系电话:(0736)2588216
    传      真:(0736)2588216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
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4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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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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