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太极集团关于公司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8-23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0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财务”)重新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国药财务的日存款余额不超过 5
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规定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国药财务存款余额为 1.51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 4.18%;累
计贷款余额为 4.3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资产的 12.12%。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从 2022 年起与国药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来,通
过国药财务专业的资金运作平台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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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使用需求,拟调整在国药财务的
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经与国药财务协商一致,将重新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由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
国药财务的日存款余额不超过 5 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
2、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俞敏先生、杨秉华先生、
王刊先生、赵东吉先生、程学仁先生、孟庆鑫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
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在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国药财务存款余额为 1.51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 4.18%;累
计贷款余额为 4.3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资产的 12.12%。
4、鉴于公司与国药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
交易,除应当披露外,还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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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2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
类有价证券投资);
(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
案设计;
(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九)从事同业拆借;
(十)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十一)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0 号
关联关系:公司与国药财务公司均受国药集团控制。
2、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63.48 亿元(不含委
托资产),投放信贷资金 229.92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5.83 亿元,
净利润为 1.53 亿元。
3、其他说明
国药财务最近三年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良好。公司与国药财
务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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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2.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
3.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等业务;
4.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
5.资金结算与收付;
6.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国药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服务原则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
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及存贷款金额;公司选择国
药财务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之一。公司同意,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选择国药财务提供金融服务。
公司为国药集团成员单位中的主要公司,国药财务已将公司列为
其重点支持客户,国药财务承诺,任何时候其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
条件,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
件。
(三)服务价格
1.关于存贷款
(1)国药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
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除符合前述外,国药财务吸收公司存款
的利率,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
利率。
(2)国药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含贴现、融资租赁等其他信贷
业务,本条中下同)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
定的利率上限;除符合前述外,国药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
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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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有偿服务
(1)国药财务向公司有偿提供票据承兑服务、信用证服务、担
保服务、网上银行服务、融资租赁服务、贴现服务、财务及融资顾问
服务。
(2)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上条所列金融服务所收取手续费,凡
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
相关规定;除符合前述外,国药财务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
续费,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
续费。
3.关于尚未收费服务
国药财务目前向公司提供的尚未收费的服务包括:结算服务和提
供金融信息服务。
4.关于公司将来开展的金融服务
除上述第 1-3 条所列国药财务现时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外,国
药财务亦在拓展开发其他被许可经营的金融服务,当条件具备时,国
药财务将向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新的金融服务。
5.关于上述第 3、4 条所列服务的收费原则
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上述第 3、4 条所列服务,如在本协议有效
期内收取手续费,遵循以下原则: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所
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型金融
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
(四)交易限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国药财务向公司吸收的存款,每日余额(含应
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国药财务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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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有效期内,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五)风险控制
国药财务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不开展未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不进行非法活动。
国药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
金风险,满足公司在国药财务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
国药财务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
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六)协议有效期
本次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6 个月。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药财务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
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
司及下属企业的平稳有序发展,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国药财务公
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作为非银行金融
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
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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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公司与国药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且遵循平等自愿、
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俞敏先生、杨秉华先生、王
刊先生、赵东吉先生、程学仁先生、孟庆鑫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
六 、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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