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重庆啤酒: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英红)2024-03-30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
(“报告期”),本人袁英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啤
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
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积极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1965年5月生,中国国籍,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管理
学学士,拥有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执业资格,会计师、审计师职称。
从事会计工作30余年。曾在广东省审计厅任直属分局文卫科副科长、工业科科长;
现任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行业纪委书记,广东省市国资委评审专家库
专家。2021年1月至今兼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
至今兼任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

                                   1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6次,本人均
按规定出席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
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股东大会3次,实
际出席股东大会3次,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并认
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期内应出席会议6次,实际出席会议6次,对公司定期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关联交易、套期保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审计工作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勤勉
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执行情况进行
了审核与监督,积极参与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与发展委
员会委员,对公司战略及预算情况进行了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听取
 并关注内审部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点审计项目进展;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

                                        2
 审计划、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审计事项等相关问题持续
 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强化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并努力满足中小股东需求。
 本人充分利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契机,当面听取中小股东、投资者的
 关切和意见,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
 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高度关注分红、关联交易等切实影响中
 小股东利益的议题,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期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
 考察,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现场会晤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跟进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运行情况,亲自参加业绩说明会了解股东、投资者关注重点,实地走
 访考察市场,就股权收购、诉讼、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
 门、会计师事务所面对面交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在此期间,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财务等部门一直与本人
 保持良好沟通,大力支持和配合本人履职,各项问题、资料及考察等需求均能
 得到及时反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有效协助。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及执行情况,以及收购控股股东嘉士伯控制的两家关联公司北京
首酿金麦贸易有限公司、金贝亚太(北京)餐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查,认为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
平、合理,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3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
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及时、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和评价,认为该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的内控制度、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修
改补充或完善,对存在的内控缺陷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本人认为,公司目
前现有的内部控制已基本覆盖了生产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
理体系,并且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审议了2023年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方案。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
义务。因此,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此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因涉诉未完成过户的商标解除查封,报告期内
公司已完成该等商标向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的过户。此外,报告期
内,公司控股股东将北京首酿金麦贸易有限公司、金贝亚太(北京)餐饮有限
公司100%股权出售给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了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七)其他事项

       1. 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 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
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力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
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
展。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袁英红

                                                               2024年3月28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