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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湖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01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会议
通知及材料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光谷软件基金及联创公司股权清理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同意公司与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资本”)一起开展
武汉光谷软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谷软件基金”)
及湖北联合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公司”)的股权清理工作中涉
及的各类事项,即:同意将光谷软件基金进行注销;同意联创公司股权清算注销等。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与联投资本一起完成光谷软
件基金及联创公司股权清理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光谷软件基金及联创公司股权清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编号:临 2024-006)

     赞成 4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刘祖雄先
生、杨洋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经公司 2024 年第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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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8 月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和经营状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内容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临
2024-007)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22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实施。公司于 2010 年发布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2005 年发布的《武
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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