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4-07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的议案》;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武汉东
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
议案》;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武汉东
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第二次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第二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预计不超过163,630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318,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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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第二次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81)。
赞成 4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刘祖雄先
生、杨洋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 7 次)、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会计
报表的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98万元(含税);
(2)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内控
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38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2)。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
栋A座一楼会议室
会议内容: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子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限售期安排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4-079
2.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9 上市地点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拟调增 2024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拟第二次调增 2024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5)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1)-(12)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15)提交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4-083)。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