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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廊坊发展: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16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曹玫女士回避表决,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
状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继续在廊
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办理资金业务。公司
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发放
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流
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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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按照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
董事发出了《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三次会
议审议了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
廊坊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

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均遵循市场
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本
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允性的
前提下在廊坊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
常的资金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均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批准范

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过

上述额度,需按规定另行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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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236055745B
    法定代表人:邵丽萍

    注册资本:577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83号新世界中心办公楼

大厦C区17号楼5-14层、22层
    主要股东:包括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5.36%);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44%);三河

汇福粮油集团饲料蛋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96%)等8家企业。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
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
同业外汇拆借、外汇贷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
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即期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电子银行业务;
办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廊坊银行2022年度审计后的总资
产为27,885,268.70万元,净资产为2,563,153.20万元,营业收入为
496,338.40万元,净利润为80,272.00万元。
    截至2024年2月29日,廊坊银行总资产为30,226,384.43万元,净
资产为2,602,189.76万元,营业收入为84,701.97万元,净利润为
8,861.2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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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玫女士任廊坊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廊坊银行为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在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

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及因结算业务
形成的存款。
    2、执行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3、业务限额: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存
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二)定价原则
    存款利息和结算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
亦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国内
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廊坊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
内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在廊坊银行开立的账户,在
廊坊银行办理日常结算业务,符合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活动的需要,并将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
的前提下在廊坊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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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的资金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
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
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廊坊银

行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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