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中国船舶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4-03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大型 LNG 船建造能力条件保障项目》根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优
化调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4 年底前延期至 2025 年底前。
该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无变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 LNG
1
船建造能力条件保障项目》(以下简称“LNG 项目”)的建设周期,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无变化。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225 号)核准,公司通过向 11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440,414 股,发行价为每股 15.44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募集资金 386,680.00
万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3,866.80 万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到 账 金 额 为
382,813.20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之一 LNG 项目总投资 48,441.00 万元,
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39,760.50 万元,其余自筹解决。
(二)LNG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LNG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募集 原计划预计达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募
资金投入 到可使用状态
总额 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进度(%) 日期
48,441.00 39,760.50 27,649.38 26,728.10 67.22% 2024 年底前
二、延长项目建设周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项目建设周期延期的情况
结合 LNG 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在其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原计划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从 2024 年底前延期至 2025 年底前。
(二)项目建设周期延期的原因
根据江南造船高质量发展战略及大型 LNG 船建造能力需求,随着 LNG
项目建设实施的推进,为进一步提升江南造船大型 LNG 船建造保障项目能
2
力及优化产品建造工艺工法,需对 LNG 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布
局,主要包括调增 110kV 总降压站、小组立车间,改造装焊车间,切割加
工工艺设备。优化调整后,在项目总投资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额未发生变化
的情况下,调增了小组立车间、110kV 总降压站等 LNG 船建造能力建设。
由于上述建设单体涉及地方审批手续,且施工周期较长,预计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与 2025 年 6 月建设完成,同时还需考虑项目环保、档案等专项验
收及决算审计等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工作,因此,统筹考虑本项目建设
周期相应延长。相关优化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一是按大型 LNG 船船坞周期测算,江南造船在现有船坞与总组场地资
源条件下,大型 LNG 船单线建造能力可达到 3-4 艘/年。但是随着大型 LNG
船建造工艺工法变革的推进以及其他资源能力统筹,江南造船将实现每年
6 艘大型 LNG 船建造能力,导致对 LNG 船分段产能需求不断增加。为填补
现阶段大型 LNG 船分段生产能力缺口,保证产品交付进度,提高产品盈利
水平,调增小组立车间,改造装焊车间,调增激光切割机等工艺设备。同
时,为进一步落实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应用,调增大型龙门吊本体监测预警
系统、准直望远镜等工艺设备,改造龙门式起重机等工艺设备等。
二是江南造船原计划在船坞进行大型 LNG 船单线建造,因工艺工法优
化变革的推进,后续大型 LNG 船围护系统将同时在船坞和港池码头进行围
护系统施工,用电需求将大幅增加,现有总降压站供电能力将存在严重缺
口,调增 110kV 总降压站 1 座。此外,部分建设内容可做优化从而减少投
资,如调减自动供胶机等工艺设备。
三是本次优化调整建设内容所需资金在该项目批复总投资内调剂解
决,本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
三、项目后续推进计划及保障措施
3
目前,江南造船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充分使用募集资金的要
求,争取在 2024 年底前推进除 110kV 总降压站以外的建设子项全部竣工
交付,2025 年 6 月底前完成 110kV 总降压站建设子项竣工交付,2025 年
下半年开展决算审计、档案验收等工作,并争取在 2025 年 6 月底前用足
募集资金。2025 年下半年计划完成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2025
年底前全面完工。
公司将加强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协调相关资源配置,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积极消除影响募投
项目实施的不利因素,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按期实施,加强基础能力
建设。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
的审慎选择,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未改变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一步优化提升了公司LNG船建造能力,
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高质量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六、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
的审慎选择,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未改变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一步优化提升了公司LNG船建造能力。
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高
质量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国船舶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中国船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是上
市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财务顾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