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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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楼百均、吴巧新、
李小辉,其中楼百均和吴巧新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
立董事楼百均担任。
2023 年 11 月 1 日,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第十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共三人,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冷军先生
成员:独立董事吴巧新女士、董事李小辉先生
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确》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一) 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楼百均 7 7
吴巧新 7 7
李小辉 7 7
冷军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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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委员会审议议案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 年 1 月 30 日 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未经审计的 2022
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年度财务报表,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
人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年审机构立信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组沟通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
作的计划及安排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 年 3 月 31 日 审阅了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听
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取了公司年审签字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度初审工作等情况的汇报,
并与签字会计师就初审结果进行了沟
通。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 年 4 月 13 日 1、《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 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4、《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
融资互保的议案》
5、《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6、《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
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以资产抵押和质押申请银行
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8、《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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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投资的议案》
9、《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及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的议案》
10、《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关于计提 2022 年度信用减值损
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3、《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1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度履职报告》
15、《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
17、《2022 年度内控工作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 年 4 月 26 日 1、《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 2 、《 2022 年 第 一 季 度 内 审 工 作 报
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 年 8 月 24 日 1 、《 2023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 要》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3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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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 2 、《 2023 年 第 三 季 度 内 审 工 作 报
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3 年 11 月 1 日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和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审计师在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 2022 年
公司的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经审核,立信中联 2022 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1.0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00 万元,合计 110.00 万元,聘用立信中联的审计费用适
当,聘用条款合规。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1)在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参加
了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会上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汇报了 2022 年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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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及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
间安排,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
(2)审计工作小组进场审计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
会计师事务所的单独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期间,认真履行监督和核查
职能,要求年审会计师及时将审计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告知审计委员会,并按
照审计计划继续推进,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3)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就初
审意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意
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
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
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过程
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
能力胜任,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认真、严谨、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
表相关审计意见。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指导
内部审计计划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
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作有
效。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公司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
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及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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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促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召集现场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在充
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协调,力求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
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安排,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按审计约定时限完成了相
关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关联担保事项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书面同意意见。
(七)提升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本着
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行使职权,督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不断规
范,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建设。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监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履行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确保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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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