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华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10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根据财政部上
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6 号的规
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17 号解释”),17 号解释要求“关于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 17
号解释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
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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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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