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升股份:华升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长龙)2024-04-10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许长龙)

    本人作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忠实、
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关联人以
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出席了公司2023年
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3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许长龙,男,1962年7月生,湖南大学商学院MBA研究
生,注册会计师,现任利达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分所所长,中博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湖南分
公司总经理,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本
人作为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11次,
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会议的情况;出席股东大会3次。
   报告期内,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
务部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行职
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
规程的要求,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
对公司运营提出问询意见,对高管薪酬考核进行审核,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
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2023年,本人共计主持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参加4次提名委
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
委员
       会                                               意见
会名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次                                               类型
 称
       数
            2023.4.13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4.27    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8.11    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
 审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计         2023.9.18
                         所的议案》
 委    6                                                同意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员
            2023.10.26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
 会
                         议案》
                         对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初
            2023.12.27
                         步沟通
                         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
            2023.1.31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提                      理的议案》
 名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2023.2.3
 委    4                 理的议案》                     同意
 员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2023.9.19
 会                      选举的议案》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2023.10.26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人在会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所有建议均被采纳,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职能,促进了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或视频参加董事会及其委员会、
股东大会等会议,与内部审计部门交流、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
还参加了公司战略研讨会、经营形势分析会、审计工作沟通会等
重要工作会议,并通过现场调研、电话和邮件咨询等多种形式加
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个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
司的发展献言献策。合计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本人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的相关报
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
是涉及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2023 年,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湖
南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学习了改革后的独立董
事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独立董事规范履职、新形势下
独立董事法律责任变化等课程内容,在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的同时,也在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要求,关注了以下重大事项,并发表了客观、公
正的独立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4月19日,本人就《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并经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1、2023年4月13日,本人就《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本人就《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 ,本人就《关于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公司持有湖南汇一51%
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聘用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核查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
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
性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提名和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
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选举、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董
事会的授权,履行其专业委员会职责,按照董事会授权,结合公
司发展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班子2023年度薪酬与经
营管理挂钩考核的议案》。
   四、其他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
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24 年,本
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
进公司的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许长龙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