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华升股份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0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3 年 9 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进
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的审计师以及公司财务、审计
部、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详实的沟通交流,对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进行了审核,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意并确认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进度,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跟进审
计工作计划的进程,严格要求信永中和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保证
报告质量,并确保在预定时间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2024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在审阅信永中和提交的《公司财务报表及
审计报告》(初稿)《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初稿)后,同意将审计报告及其他
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