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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25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63 号武汉控股大厦 24 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6,332,9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0.083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董事会秘书李凯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程飞先生、岳源先生、李磊女士列
   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王静             426,304,416       99.9933 是
1.02             邓柏松           426,304,416       99.9933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序号                                     票数           比例(%)
1.01              王静                         34,768,416            99.9180
1.02              邓柏松                       34,768,416            99.918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投票表决,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军、温莉莉、刘旸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武汉控股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
大会,认为: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