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或“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郑州嘉瑞”),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瑞能源”),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郑州嘉瑞和晋 瑞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人民币 5,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实际为郑州嘉瑞和晋瑞能源提供的担保余 额分别为人民币 359,700 万元和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 额)。 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已审议的预测担 本次担保金 已提供担保余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保额度(万元) 额(万元) 额(万元) 瑞茂通供应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87,200 10,000 359,700 链管理股份 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 25,000 5,000 10,000 有限公司 公司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同中航租(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租商业保理”)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中航租商 业保理签署了《保证合同》,协议编号为:TJF-DB2024002-1,公司在 10,000 万 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郑州嘉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晋瑞能源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 “日照银行开发区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日照 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4 年日银开发 区高保字第 0315901 号,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持有晋瑞能源 50%的股权,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能控股装备”)持有晋瑞能源 50% 的股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晋瑞能源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晋能控股装备也按照持股比例为晋瑞能源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 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 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995901287 成立时间:2014 年 5 月 22 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 2 号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张广辉 注册资本:18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 租赁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 运活动);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 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鲜肉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 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 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技术服务;风 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食品进出 口;食用农产品批发;粮食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年 ( 2022 年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10,575,764,441.47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8,355,438,884.01 元 ; 净 资 产 为 2,220,325,557.46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14,405,233,881.24 元 ; 净 利 润 为 140,697,848.50 元。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期 ( 2023 年 三 季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10,123,279,226.11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7,880,796,591.61 元 ; 净 资 产 为 2,242,482,634.50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13,231,012,724.46 元 ; 净 利 润 为 22,157,077.04 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郑州嘉瑞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州嘉瑞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056216898D 成立时间:2012 年 10 月 19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临沂南路 560 号综合保税区创新中心 243 室 法定代表人:薛金仓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洗选;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 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水泥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润滑油销售;木材 销售;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合同能源管理; 国内贸易代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年 ( 2022 年 度 ) 的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2,476,774,547.05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1,344,934,771.13 元 ; 净 资 产 为 1,131,839,775.92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13,764,905,954.37 元 ; 净 利 润 为 34,565,837.41 元。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期 ( 2023 年 三 季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3,904,139,997.33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2,743,400,668.77 元 ; 净 资 产 为 1,160,739,328.56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8,878,179,025.27 元 ; 净 利 润 为 28,899,552.64 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晋瑞能源为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瑞茂通全资子公司郑州嘉 瑞持有晋瑞能源 50%的股权;晋能控股装备持有晋瑞能源 50%的股权。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晋瑞能源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中航租(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主合同项下的保理融资本金、利息(含保理融资期间利息、宽限期利息、 罚息、逾期利息等)、管理费、服务费、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及/或 保证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而应当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 其他义务而应当支付的迟延履行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和/或保证 人对债权人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2、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催告费、财产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保 全保险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担保方式: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按照主合同的约定 履行支付义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应立即向债权人清偿主 债权。 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项具体债务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如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某一具体债务提前到期的,则该 具体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具体主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三年。 (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 被担保人: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或称“甲方”) 担保金额:5,000 万元 担保范围: 双方一致同意: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按比例的保证,即保证人仅对债权人与 债务人签订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壹亿元整主债务合同内未清偿债务的 50%(保证 人最终承担的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及实现该部分本金所产生的全 部债务,即本合同第一条第一项所描述的担保范围)承担保证担保。 担保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履 行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 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 之约定提前收回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解除 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各被担保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 被担保方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 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预测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 2024 年度公司的战 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 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51,472.6750 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3.38%。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028,828.6750 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7.04%。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