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德明)2024-10-29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有5年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经
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千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千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千进 一 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千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 不属 千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 其附属企业 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兄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 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