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德明)2024-10-29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谢德明为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 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瑞茂
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千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千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 一 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千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 《股份制商业 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 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 不属千下列情形:
(一)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 配偶的 兄弟姐妹、 子女的配偶、 子女 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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