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瑞茂通:瑞茂通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89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 瑞茂 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 瑞茂 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或“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郑州卓瑞”)、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
                    嘉瑞”),参股子公司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牟
                    瑞”)、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通物产”),上述主体均非
                    上市公司关联人。

                    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已审议的预测担     本次担保金   已提供担保余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保额度(万元)     额(万元)        额(万元)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88,900          43,900           105,900

瑞茂通供应链管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83,300          40,000           266,700
理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7,520            5,000            12,000
                       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             12,740            3,430            4,704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卓瑞同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为
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协议编号为:保
7280071000220241119001,公司在 28,9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郑
州卓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卓瑞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开
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协议编号为:B 光郑东风支 ZB2024019,公司在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范
围内,为郑州卓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开展业务,为
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编号
为:(2024)信豫银最保字第 2424157A 号,公司在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为郑州嘉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烟台牟瑞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开展业
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
司及其旗下全资子公司持有烟台牟瑞 49%的股权,烟台碧海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烟台开发投资”)持有烟台牟瑞 51%的股权,公司在 5,000 万元人
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烟台牟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烟台开发投资在 5,0
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烟台牟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德通物产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
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协议编号为:ZB9527202400000010,公司持有德通物产 49%的股权,建德市城市
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市城市建设”)持有德通物产 51%的股
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在 98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德通物产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建德市城市建设按照持股比例在 1,02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
内,为德通物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德通物产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为保证
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编号为:0
77551070220240090,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在 2,45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
为德通物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建德市城市建设按照持股比例在 2,550 万元
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德通物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
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
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20019F

    成立时间:2018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兴瑞汇金国际 A2 楼 7 层

    法定代表人:余祥伟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禁燃区内不得含有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
兰炭等);炼焦;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
售;棉花收购;煤炭洗选;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年 ( 2023 年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3,986,467,464.22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2,866,548,053.65 元 ; 净 资 产 为
1,119,919,410.57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5,351,101,222.96 元 ; 净 利 润 为
17,998,029.84 元。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期 ( 2024 年 三 季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5,274,274,009.22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3,695,708,247.80 元 ; 净 资 产 为
1,578,565,761.42 元;营业收入为 6,770,995,485.51 元;净利润为 8,646,350.85
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郑州卓瑞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州卓瑞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995901287

    成立时间:2014 年 5 月 22 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 2 号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张广辉

    注册资本:18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
租赁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
运活动);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
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鲜肉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
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
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技术服务;风
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食品进出
口;食用农产品批发;粮食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年 ( 2023 年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9,438,801,376.22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7,165,742,207.74 元 ; 净 资 产 为
2,273,059,168.48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13,304,376,098.40 元 ; 净 利 润 为
52,733,611.02 元。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期 ( 2024 年 三 季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9,571,271,245.17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7,249,077,448.61 元 ; 净 资 产 为
2,322,193,796.56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2,361,009,251.05 元 ; 净 利 润 为
49,134,628.08 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郑州嘉瑞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州嘉瑞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3NBY882U

    成立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路 45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刚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
其他煤炭加工;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花收购;棉、麻销
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浆销售;办公用品
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
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橡胶制品
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
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
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非
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
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
学品);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水产品批发;林业产品销售;
粮油仓储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
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货物
运输代理;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
(限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年 ( 2023 年 年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1,253,535,252.26 元;负债总额为 736,614,384.91 元;净资产为 516,920,867.35
元;营业收入为 1,937,841,925.16 元;净利润为 18,177,581.04 元。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期 ( 2024 年 三 季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1,023,647,732.43 元;负债总额为 494,139,941.76 元;净资产为 529,507,790.67
元;营业收入为 1,633,026,219.12 元;净利润为 12,586,923.32 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烟台牟瑞为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瑞茂通及其全资子公司合
计持有烟台牟瑞 49%的股权;烟台开发投资持有烟台牟瑞 51%的股权。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烟台牟瑞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MA2HY5U306

    成立时间:2020 年 6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溪头路 168 号 4 楼 403 室

    法定代表人:林晓婷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石
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
钢筋产品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
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
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润滑油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石油制
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林、
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饲料原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陶瓷材料销
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
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子元
器件批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
赁;通讯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
采购代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潜水救捞装备
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 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646,496,028.18
元;负债总额为 473,978,086.63 元;净资产为 172,517,941.55 元;营业收入为
1,289,132,234.21 元;净利润为 7,064,928.87 元。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期 ( 2024 年 三 季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506,674,545.83 元;负债总额为 341,926,332.37 元;净资产为 164,748,213.46
元;营业收入为 798,840,620.35 元;净利润为 5,596,776.40 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德通物产为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瑞茂通持有德通物产 49%
的股权;建德市城市建设持有德通物产 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德通物产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

    被担保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甲方”)

    担保金额:28,9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
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评
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损失等全部债权。

    担保方式: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
定的情形,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如主债权有多个保证人,保证人之间为连带共同保证,承担连带共同保
证责任。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

    被担保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以下或称“甲方”)

    担保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
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
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
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担保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
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
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
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
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甲方”)
    被担保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或称“乙方”)

    担保金额:40,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
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
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
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甲方”)

    被担保人: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以下或称“乙方”)

    担保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和其他应付款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或乙方代
债务人履行义务之次日起三年;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主债务提前到期的,
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甲方”)

    被担保人: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或称“乙方”)

    担保金额:98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
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
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甲方”)

    被担保人: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
    担保金额:2,45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
(含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担保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后叁年止;如主合同项下主合同债务人有多笔债务或对一笔债务约定
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笔或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后叁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被担保
方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
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
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预测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 2024 年度公司的战
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
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
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新增 2024 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
担保对象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后续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被
担保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
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347,882.6750
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0.60%。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132,278.6750 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3.31%。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