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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2024-03-05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4-015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
市股数为 29,163,42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9,163,42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8 日。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关
于 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批准公司 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1201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和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授权,现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21 年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合
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修订稿)。
    3.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9 日,公司在办公地点公示了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
复》,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本激励计划。
    5.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和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同日,将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
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6.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 2021 年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8.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 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 26 名激励对象因调动、退休等原
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67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9.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 267 万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
    10.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1.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 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 16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
调动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应对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0.118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本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对 1201 名激励对
象所对应的 2916.34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022/1/27     11.72 元/股    6174 万股          1245 人
           注:
           1. 2023 年 8 月 25 日,鉴于本激励计划 26 名激励对象因调动、退
       休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267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 2024 年 2 月 23 日,鉴于本激励计划 16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
       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应对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0.118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1. 以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 公司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
率不低于 4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
2. 2022 年度扣非每股收益不低于 1.95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 标:
均水平。                                                       (1)以 2020 年扣非归母
注:                                                           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度
(1)根据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选取同行业“采矿业-煤炭 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为
开采和洗选业”分类下的全部上市公司。同行业样本若出现业务 366.22%,高于同行业均值
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业绩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公司董 194.67%;
事会将在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2)2022 年度扣非每股收
(2)扣非每股收益指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公司总股本的比率。在激 益为 6.2381 元/股,高于
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同行业均值 1.9137 元/股。
股份增发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事宜,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将
做相应调整,扣非每股收益目标值随公司股本总数调整做相应调
整。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 果中,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
标确定考评结果,考核评价参考如下:                       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达标(C)   不合格(D)
                                                               解锁系数为 0;4 名激励对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象业绩考核结果为“达
个人当年度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度计划解除
                                                               标”,个人解锁系数为 0.8。
限售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
                                                               该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
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调整后的)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尚未
                                                         办理回购注销,后续公司
                                                               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1197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结果为“优秀、良好”,个
                                                          人解锁系数为 1。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有 1201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16.342 万股(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92%,具
 体如下:
                                                       本次可解除   本次解锁数
                                          已获授限制
                                                       限售限制性   量占已获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总量
                                                       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
                                          (万股)
                                                       (万股)       票比例
 1     肖耀猛    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30          9.9          33%

 2     张传昌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4          7.92         33%

 3     黄霄龙       董事、董事会秘书          24          7.92         33%

 4     马俊鹏           总工程师              12          3.96         33%

 5     康   丹          安全总监              12          3.96         33%

 6     王九红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2          3.96         33%

 7               董事、高管小计               114        37.62         33%

 8                其他人员小计             8739.882     2878.722       33%

 9                    合计                8853.882①   2916.342②      33%
    注:
    ①经过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为 1203 人,上表中“已获
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合计数,为 1203 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②因 2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注销其本期不能解
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上表中“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合计数,为符合本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1201 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3 月 8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916.342 万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锁定和转让限制: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公司股份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规
定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新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94 注      -2916.342         6077.658

  无限售条件股份       734943.072        2916.342       737859.414

       合计            743937.072                 0     743937.072
    注:该数据为回购注销前数据。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
售的 140.118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有限售
条件股份将变为 8853.882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
计划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亦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