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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2024-11-29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4-083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控股股东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计划在未来 12 个
        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场内交易等方式增
        持公司 A 股和 H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中 A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H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到山东能
        源通知,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山东能源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总金额、A 股股份金额及 H 股股份金额均已超过增持计
        划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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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持主体情况
    (一)增持主体:A 股股份增持主体为山东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
H 股股份增持主体为山东能源全资子公司兖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
其一致行动人。
    (二)持股情况: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山东能源共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3,385,986,710 股,包括通过自身账号持有 3,214,570,932 股,
通过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 171,415,778 股;通过兖矿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H 股股份 682,483,500 股。山东能源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共 4,068,470,21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54.6884%。
    (三)山东能源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
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为巩固控股地位,提高持股比例,向市场传递积极信息,提振
投资者传递信心,彰显大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及价值定位的认可,
山东能源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或场内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 股和 H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中 A 股股份累计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H 股股份累计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9 日的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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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11 月 30 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山东能源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公司 A 股和 H 股股份共计 27,715,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约为 0.2761%,增持金额人民币 300,202,748.73 元(H 股股
份以港币增持,其中港币兑人民币汇率按增持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总金额
区间下限,其中:
    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6,187,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616%,增持金额人民币 100,086,567.70 元,已超过 A 股股份增
持金额区间下限;
    增持公司 H 股股份 21,5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144%,增持金额人民币 200,116,181.03 元,已超过 H 股股份增
持金额区间下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能源共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4,395,142,871 股,包括通过自身账号持有 4,185,339,592 股,通过
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 209,803,279 股;通过兖矿集团(香
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H 股股份 908,756,550 股,包括通过其自身
账 号 持 有 626,058,657 股 , 通 过可交 换 公 司 债 券 质押 专 户 持 有
282,697,893 股 。 山 东 能 源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共
5,303,899,4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8284%。本次增持计划已实
施完成。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除增持外其他股份变动说明:
    (一)山东能源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第一期)共换 A 股 10,028,640 股,导致山东能源持有公司 A 股
数量减少 10,028,64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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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根据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注销了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01,180 股 A 股限制性股
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1,401,180 股。
    (三)公司完成了向特定投资者配售 285,000,000 股 H 股股份,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285,000,000 股。
    (四)根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每股派送红股 0.3 股。
导致山东能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 1,217,742,471 股;导致公司
总股本增加 2,316,890,862 股。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的北京市君合律
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公司网站。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山东能源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之后六个月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
山东能源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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