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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泉阳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持有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2024-06-18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4-029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持有股份
                         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公司 42,246,0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1%。
    ●赵志华本次解除司法冻结 4,000,000 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47%,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状态。
    ●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股份解除冻
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赵志华持有股份解除冻结事项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的通知,其持公司 4,000,000
股股份已解除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赵志华

持股数量(股)                                      42,246,094

持股比例(%)                                       5.91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股)                              4,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4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6

解除冻结时间                                         2024 年 6 月 14 日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二、风险性提示
   1、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
动人,其持有股份解除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2、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股份解除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