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2024-10-10
证券代码: 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5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发现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
被冻结。截至本公告报出日,冻结金额 1,436.72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基本情况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性质 金额(元)
1 建设银行锦州天桥支行 2100**************** 基本户 14,196,285.81
2 工商银行锦州开发区支行 0708*************** 一般户 170,929.84
合 计 14,367,215.65
二、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依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大连分行”)提
交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诉状》,2023 年 1 月 5 日,广发银行
大连分行与辽港(大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实业”)签订《授信额度
合同》(以下简称“额度合同”),授信敞口额度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授信额度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止,单笔授信业务的到期日不得迟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
2023 年 1 月 5 日,广发银行大连分行与辽港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辽港大宗”)、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辽港(大连)发展有限公司、辽
港(大连)经贸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的主合同为广发银
行大连分行与辽港实业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签订的一系列
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2023 年 1 月 17 日,广发银行大连分行与辽港实业、公司签订了《资产权益
收购协议》,约定如辽港实业未按额度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公司应收购广发银行
大连分行持有的额度合同项下的资产收益权,该资产收益权指额度合同项下辽港
实业的债权及担保权。
目前,辽港实业出现违约,广发银行大连分行要求其偿还本金及截至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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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 3 日止的逾期罚息合计为 91,659,253.39 元,以及自 2024 年 9 月 4 日起
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的逾期罚息,并要求上述担保方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辽港实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港(大连)实业有限公司
2.住所地: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迎春街 6-2 号楼 501 室 25-7 号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5MA0QCNDP6N
5.法定代表人:吴文良
6.股权结构:辽港实业是辽港大宗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股东大连港投融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辽港大宗 30%股份,为辽港大宗的第一大股东;辽港大宗
的其它股东分别为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25%)、上海润盛贸易有限
公司(持股 20%)、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上海齐钡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持股 5%)、大连格泰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5%)和宁波歌睿途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持股 5%)。
四、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经核实,截至目前,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2 个,合计被冻结金额 1,436.72
万元,本次被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1%,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0.90%。冻结期间不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
响,公司经营业务和资金周转一切正常。
五、公司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银行账户解封事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也将采取
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稳定公司发展,保障公司经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
解公司资金压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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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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