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5-15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4-02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为关联担保: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的最高额为
人民币 0.65 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
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牧”)业务发展需求,保障其业务有
序开展,成都中牧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贷款,成都中牧各股东方按照对
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0.65 亿元的融
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024 年 5 月 13 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在董事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中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712140234,住
所: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龙大道三段 699 号,法定代表人:朱光山,
注册资本:5,386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中药提取物生产;中草药种植;鱼病
防治服务;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购代理服务;畜
牧渔业饲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地产中草药
(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消毒剂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兽药经营;药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
学品);水产养殖;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0,798,755.31 330,671,041.94
负债总额 145,582,280.73 215,442,126.64
净资产 105,216,474.58 115,228,915.3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6,538,942.06 78,834,457.36
净利润 18,351,456.23 10,012,440.72
2023 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
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服务资格。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成都中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中牧股份持有 65%股权,自然人廖成斌
等 12 人持有 35%股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一
1.担保人: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成都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3.债 权 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4.担保金额:人民币 0.325 亿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
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
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
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均计入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二)担保合同二
1.担保人: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成都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3.债 权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4.担保金额:人民币 0.325 亿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保障其业务有序开展,公司拟
为其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成都中牧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本次担保风
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成都中牧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
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且成都中牧目前处于良性发展阶段,各方面运
作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 3.7796
亿元(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