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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9-12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4-139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及相应反担保:
     1、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健嘉康复向国药融汇保理申
 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保理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南京健嘉康复拟以保证金质押方式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健嘉康复向交通银行申请的
 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健
 嘉康复拟抵押其设施设备等资产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扬州健嘉康复向扬州农商行申请
 的人民币 5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扬州健嘉康复拟抵押其设施设
 备等资产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实际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金额: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南京健嘉康复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为北京健嘉康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200 万元、为
 扬州健嘉康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
 对外担保金额约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 73.47%,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
 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
    一、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4 年 9 月 10 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与国药融汇保理签订《保证合
同一》,由健嘉医疗为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健嘉康复(即债务人)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期间与国药融汇保理所签订的保理融资合同项下债务
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南京健
嘉康复拟以保证金质押方式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2024 年 9 月 10 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二》,
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健嘉康复(即债务人)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
起至 2028 年 8 月 29 日期间与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北京健嘉康复拟抵押
其设施设备等资产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2024 年 9 月 10 日,控股子公司扬州健嘉康复(系健嘉医疗之间接控股
子公司)与扬州农商行签订《借款合同》,扬州健嘉康复向扬州农商行申请人民
币 500 万元的贷款,该等贷款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9 月 9 日止。
同日,健嘉医疗与扬州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三》,由健嘉医疗为扬州健嘉康复
(即债务人)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扬州健嘉康复拟抵押其设施设
备等资产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单位,下同)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等值人民币 3,520,000 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
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同时,授权本公
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至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
日或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担保系在上
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南京健嘉康复
    1、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
    2、法定代表人:陈海鹏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25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5 年 2 月 13 日
    5、经营范围:内科,外科,康复医学科(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
康复科),医学检验科,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超声
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停车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6、股东及持股情况: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第三方江苏湘鄂情食品贸易有
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51%、49%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单体口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南京健嘉康复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9,052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3,970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082 万元;2023 年,南京健嘉康复实现营业收入人
民币 11,735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3,308 万元。
    根据南京健嘉康复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南京健嘉康复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7,937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4,964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973 万元;2024 年 1 至 6 月,南京健嘉康复实现营
业收入人民币 7,322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994 万元。


    (二)北京健嘉康复
    1、注册地:北京市
    2、法定代表人:华崇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23 年 6 月 9 日


                                      3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批发,药
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药品零售;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物业管理,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
体育健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
息安全软件开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五金产
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软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
销售。
    6、股东及持股情况:控股子公司上海健嘉康复(系健嘉医疗之控股子公司)、
第三方北京中融盈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80%、20%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根据北京健嘉康复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健嘉康复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50,621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3,843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6,778 万元;2023 年,北京健嘉康复实现营业收入人
民币 0 元、净利润人民币-287 万元。
    根据北京健嘉康复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北京健嘉康复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52,931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5,337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7,594 万元;2024 年 1 至 6 月,北京健嘉康复实现营
业收入人民币 0 元、净利润人民币-797 万元。


    (三)扬州健嘉康复
    1、注册地:江苏省扬州市
    2、法定代表人:王启扬
    3、注册资本:人民币 3,8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13 日
    5、经营范围:营利性医疗机构,养老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许可项
目: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
    6、股东及持股情况:控股子公司上海健嘉康复持有其 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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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近期财务数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单体口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扬州健嘉康复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7,822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148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8,970 万元;2023 年,扬州健嘉康复实现营业收入人
民币 2,611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48 万元。
    根据扬州健嘉康复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扬州健嘉康复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7,908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129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9,037 万元;2024 年 1 至 6 月,扬州健嘉康复实现营
业收入人民币 2,410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20 万元。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由健嘉医疗为南京健嘉康复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期
间与国药融汇保理所签订的保理融资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该等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南京健嘉康复于上述保理合同项下应向国药融汇保理偿还/支
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保证合同一》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生效。


    (二)《保证合同二》
    1、由健嘉医疗为北京健嘉康复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起至 2028 年 8 月 29 日
期间与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
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北京健嘉医疗于上述融资主合同项下应向交通银行偿还/支付
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5
    4、保证期间:每一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
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其中,某笔债务
提前到期的,则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为债权人宣布的提前到期日。
    5、合同生效:《保证合同二》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生效。


    (三)《保证合同三》
    1、由健嘉医疗为扬州健嘉康复向扬州农商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 万元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扬州健嘉康复依据《借款合同》应向扬州农商行偿还/支付的
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保证合同三》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
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
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
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仅限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
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
人民币约 3,356,510 万元(其中外币按 2024 年 9 月 10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


                                    6
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73.47%;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
/单位之间的担保。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释义

   北京健嘉康复     指   北京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           指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国药融汇保理     指   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健嘉医疗         指   健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南京健嘉康复     指   南京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上海健嘉康复     指   上海健嘉康复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扬州健嘉医疗     指   扬州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扬州农商行       指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0 日,健嘉医疗与国药融汇保理签订的《最
   《保证合同一》   指
                         高额保证合同》

                         2024 年 9 月 10 日,健嘉医疗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
   《保证合同二》   指
                         合同》

                         2024 年 9 月 10 日,健嘉医疗与扬州农商行签订的《保
   《保证合同三》   指
                         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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