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2024-11-1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通知及材料分别于2024年11月13日、11月14日以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并于
2024年11月18日在福州市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孟尧先
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对募投项
目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3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审议程序合理合法,符
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中诺通讯及其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新一代智能终端研发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有利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核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票同
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中正
常的交易事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的
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市场价格
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不存在其
他异常情况,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合同或协议内容真
实、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四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
次临时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