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绿能慧充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2024-12-20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4-055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12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12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十一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十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相关手续。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的说明》。
3、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十一届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
6、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十
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和十一届十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剩余股数
(元/股) (万股) (人) (万股)
首次授予 2023 年 11 月 13 日 4.39 3,145.00 148 787.00
预留授予 2024 年 10 月 29 日 4.39 787.00 4 0.00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1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 2023 年 12 月 12 日,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届满,公司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
对象获授总量的 10%。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层面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 司 未 发 生 前 述 情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件。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 对应考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售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目标值An)
第一个 根据《绿能慧充数字
营业收入值达到 营业收入值达
解除限 2023年 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
6亿元 到5亿元
售期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个 审计报告书》(中兴华
营业收入值达到 营业收入值达
解除限 2024年 审字(2024)第 020306
10亿元 到8亿元
售期 号), 公司 2023 年经
第三个 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营业收入值达到 营业收入值达
解除限 2025年 6.50 亿元,超过本次
19亿元 到15亿元
售期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关于营
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业收入的目标值,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公
A≥Am X=100% 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
例为 100%。
Am>A≥An X=80%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所载数据为准。
2、个人层面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除因个人原因离职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 而不符合激励对象
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 资格的 5 名原激励对
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 象外,其余 143 名首
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核结果均为“优秀”,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个人层面
比例为 100%。
解除限售 100% 80% 60% 0%
比例(Y)
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具体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依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和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结果确定。
综上所述,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绿能慧充数字能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 143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2.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
本次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期可解除限售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量占已获授限制
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性股票比例
(万股)
1 赵彤宇 董事长 20.00 2.00 10%
2 李兴民 董事兼总经理 506.58 50.658 10%
3 李恩虎 副总经理 506.58 50.658 10%
4 赵青 副总经理 506.58 50.658 10%
董事、董事会秘书
5 张谦 40.00 4.00 10%
兼副总经理
6 翟宝星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3.00 10%
7 毛丽艳 财务总监 35.00 3.50 1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1475.26 147.526 10%
干(136 人)
合计 3120.00 312.00 1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 3,120,000 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4,950,000 -3,120,000 181,83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11,697,213 3,120,000 514,,817,213
合计 696,647,213 -- 696,647,213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143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
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 14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1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