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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斯林:派斯林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续期的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A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
(以下简称“美国万丰”)、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智能”),
均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美国万丰提供
不超过 1,686 万美元、为长春智能提供不超过 4,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美国万丰提供担保余额 1,686 万美元、为长春智能提供担
保余额为 3,4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对全资子公司美国万丰提供不超过 8,190 万
美元、长春智能提供担保不超过 7,800 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 年。截至目前,公司对美国万丰、长春智能的银行融资担
保余额分别为 1,686 万美元、3,400 万元。
    鉴于以上担保即将到期,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延续对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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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万丰、长春智能的上述银行融资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 1,686 万美元、
4,000 万元。
    2.担保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事项通过之日止,且不超过 1 年。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美国万丰
    A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企业性质为股份公司(Corporation),注
册号 5928236,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5 日,注册地美国特拉华州,注册地址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1,
发行股份数:5,000.00 股普通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美国万丰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
额 181,191.88 万元、净资产 74,281.47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4,604.20
万元、净利润 6,958.87 万元(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46,080.80 万元、净资产 105,303.69 万元;2023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38,922.14 万元、净利润 13,928.43 万元(未经审计)。美国万丰目前经营正常,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长春智能
    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MA157TJF47,成
立于 2018 年 5 月 4 日,住所及办公地为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法
定代表人吴锦华,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研
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春智能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
额 18,846.56 万元、净资产 8,151.60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85.47 万
元、净利润-989.32 万元(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3,2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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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净资产 8,160.32 万元;2023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872.49 万元、
净利润 8.73 万元(未经审计)。长春智能目前经营正常,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已存续银行贷款的担保,公司已与相关融资银行签订
担保协议,本次延续担保期间,公司无需重新签订担保协议,有关条款按原担保
协议执行。主要条款如下:
    1.对美国万丰的担保协议
    公司与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协议,由公司在主债权债务合同
履行期内,对不少于合同项下的未偿还债务金额提供存单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
协议签署生效日起十八个月届满之日。
    2.对长春智能的担保协议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长春
智能提供最高本金限额 4,000 万元项下所有债权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续期基于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各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续期及被担保对象基于公司的
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各被
担保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续期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 2.45 亿元(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5.08%。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无关联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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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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