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21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40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
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
正清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
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针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
下: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
状况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
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11,016,508,508.1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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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1,708,552,84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68,342,113.92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1.40%。后续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时,将扣除回购账
户中不享受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
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
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
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
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
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
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我们研究后认为,李园园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
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李园园女士为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并由董事会进行审议、选聘。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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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计划 2024-2026 年度公司在生产经
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具备公司章程约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40%(年内多次分红的,进行累计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
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决策程序合法,并且公司本身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
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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