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太龙药业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2024-03-2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京会兴审字第 00250002 号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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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京会
兴审字第 00250002 号盖章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1
(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2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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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报告附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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