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太龙药业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2024-10-15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11 月 29 日,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就转让公司控制权事项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中众生实业承诺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2022
年-2024 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14,300 万元。业绩承诺期间内受
多重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影响,2022 年度公司业绩出现异常波动,
基于公平原则,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拟签署补充协议调整业绩承诺,将
业绩承诺期间调整为 2023 年-2025 年,业绩承诺金额上调至 14,850 万
元,其他业绩承诺补偿条款不变。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环境受药品流通政策、集采推进、原材料价
格异常波动、GAP 新规实施以及药品审评政策等多重自身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的影响,当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为-7,220.39 万元;随着外
部环境的逐步恢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 4,355.67 万元,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 2,661.80 万元,公司经营显现出较强
的市场适应能力。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核通过,认为:本次
业绩承诺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支持公司战略规划的
可持续落地,消除短期客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与长期健康发展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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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从本质上提高公司质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核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者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1 年 11 月 29 日,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容产投”)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
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实业”)签署了
《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
份转让协议》”),受让公司 14.37%股份,并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完
成过户登记,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
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 号)。
鉴于 2022 年度多重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对公司经营环境产
生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异常波动,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协商
拟对《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进行调整。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原承诺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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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29 日,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签署的《股份转让协
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的情况如下:
“第七条 业绩承诺及补偿
7.1 业绩承诺期间
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
7.2 业绩承诺金额
众生实业承诺,业绩承诺期间上市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以下
简称“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壹亿肆仟叁佰万元整
(143,000,000.00)。其中,“净利润”是指每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资产处置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
低者为计算依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净利润的计算方法应以
当前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若有关主管部门对《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修改,则以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准。
7.3 业绩补偿承诺
众生实业承诺,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
金额低于承诺净利润的 90%,众生实业同意以现金向上市公司支付实
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上述现金补偿款应
在上市公司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年的年度报告公开披露之日起三十
个工作日内,由众生实业一次性支付给上市公司。众生实业迟延支付
的,应以逾期未支付补偿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三向上市公司
支付违约金,直至补偿款项支付完毕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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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波动原因
1、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2022 年度,多重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对公司经营环境产生
超预期的影响,导致经营业绩出现异常波动,当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
润为-7,220.39 万元。
随着外部环境的逐步恢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
4,355.67 万元,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 2,661.80 万元,但与
业绩承诺仍有较大差距。
2、业绩波动原因
(1)药品流通政策和集采推进带来的影响
2022 年初,全国多地实施了“四类药品限售、禁售政策”,导致
公司核心产品双黄连口服液在 1-11 月销售受限,开工率不足,进而
影响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此外,集采中标的中成药产品价格大幅下降,
而采购量未达预期,叠加药品配送成本的阶段性变化等因素,进一步
加剧了对公司经营环境的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和 GAP 新规实施带来的影响
2022 年,中药材价格普遍上涨,受种植、采收、地域天气等多种
不可控因素驱动,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加之公司根据新的《中药材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完善中药材生产质量追溯体系,提升采购标准,导
致原材料成本增加,但终端市场短期内未能完全反映优质优价原则,
公司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3)药品审评政策等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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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审评政策的调整预期、集采的深入推进以及
MAH 制度的实施等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药品研发服务业务产生影响,
导致部分研发服务项目进度未达预期,项目成本增加,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
四、业绩承诺调整的具体内容
原业绩承诺是协议双方依据公司正常经营环境的盈利预测做出
的,鉴于 2022 年度多重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对公司经营环境产
生的影响,基于公平原则,众生实业向泰容产投提出拟对《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进行调整,泰容产投针对此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研究,同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国资审批程序。
最终双方股东达成一致,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将原协议的业绩承诺期间由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调整为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即 2022 年不再作为业绩承诺年
度、业绩承诺期顺延 1 年;同时结合行业环境和公司经营发展趋势,
将业绩承诺金额由 14,300 万元上调至 14,850 万元;原协议项下业绩
承诺补偿的程序、实施方式以及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均保持
不变。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在本次调整的相关议案通过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五、本次业绩承诺调整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异常波动是受多重自身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对经营环境产生的影响造成的,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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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定的变更承诺
的情形。
2、本次基于公平原则对业绩承诺期间进行了调整,同时结合行
业环境、公司经营发展趋势对业绩承诺金额适当上调,有利于消除短
期客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与长期健康发展之间的矛盾,有利于支持公
司战略规划的可持续落地,从本质上提高公司质量,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3、本次业绩承诺调整有利于促进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维持
股权结构和核心团队稳定,巩固市场开拓和业务整合的成果;同时有
利于众生实业后续持续为公司融资等相关业务提供支持,符合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4、2023 年以来,公司经营显现出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盈利水
平稳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实现业绩承
诺。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支持公司战略规划的可持续落地,消除短期客观因素对业绩的
扰动与长期健康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从本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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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司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尹辉先生、李景
亮先生、马世光先生、陈四良先生、陈金阁女士、罗剑超先生回避表
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业绩承诺调
整事项及相关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权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张志贤先生、王毅堃女士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
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有效决议,该议
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相关方泰容产
投、众生实业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